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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
当日点击率:   总点击率:   发布时间:2007-06-26
我公司可以接受外国(地区)企业委托,代办其常驻代表机构审批手续。
申办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如下文件 1、 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(原件及中文译文),内容包括:公司简介、申请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、名称、首席代表及代表姓名、机构业务范围、办公地点、董事长和总经理姓名、注册资本 (常驻代表机构名称以“国别+企业名称+城市名+代表处”的方式确定);
2、 外方投资企业出具企业所在国(地区)注册机关核发的注册证书;
3、 客户所在国(地区)同客户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“资本信用证明书”(要求银行负责人签字并署明职务的文本原件);
4、 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及代表签署的“授权书”。(原件);
5、 首席代表及代表的“个人简历”(包括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两部分并要求所列时间连续);
6、 首席代表及代表的身份证明;
7、 代表机构的租房协议;
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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